国家医保局在2023年12月13日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调整情况。这次调整共有126个药品被新增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同时有1个药品被移出。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将于2024年1月1日开始实施。
医保将增加126种药品,预计将为患者减轻负担超过400亿元。
根据国家医保局的介绍,经过相应的程序,此次更新的药品目录新增了126种药品。具体而言,其中包括了21种肿瘤用药、17种新冠和抗感染用药,以及15种用于糖尿病、精神病、风湿免疫以及罕见病的药物(其中阿伐替尼片也属于肿瘤用药)。此外,还有59种药品属于其他领域。同时,有1种即将停售的药品被从目录中移除。此次调整后,药品目录总数将增加到3088种,其中包括1698种西药和1390种中成药。患有慢性病、罕见病和儿童等领域的用药保障水平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在谈判和竞价环节,共有143种非目录药品参与了,其中121种顺利完成了谈判和竞价,成功率达84.6%。平均降价幅度为61.7%,与2022年基本持平。同时,结合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等因素,预计未来两年患者将减轻超过400亿元的负担。
自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已连续进行了6年的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累计将744种药物新增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同时将一批疗效未确切、临床易滥用或被淘汰的药物调出了目录,这引领了药物使用的深刻变化。根据中国药学会的数据显示,自2018年以来,医保药物在医疗机构的使用比例逐年增加,且其主导地位进一步巩固,临床用药的合理性得到积极改善。同时,创新药物进入医保速度明显加快,常用药物价格水平大幅下降,重大疾病和特殊人群用药保障水平也得到大幅提高,这显著减轻了民众用药负担。
本次医保目录调整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在这次调整中,国家医保局通过加强研究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规则和规范程序,提高了医保目录调整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和细致程度。秉持“保基本”功能定位,以基金承受能力作为必须坚守的底线,根据实际情况努力满足广大参保人的基本药物需求;同时,完善续约规则,初步建立支付标准形成机制,实现基本覆盖新药的全生命周期,并增加对医药创新的支持力度。与此同时,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适当扩大部分目录内品种的支付范围,以进一步提高药品的可及性和用药的公平性。
1.明确以支持创新为导向的方向,并更加积极地支持创新药物的发展。要完善从评审到谈判的全流程,为创新药物创建倾斜机制。在评审环节,要坚持优先将创新药物纳入目录,并组织专家对药物的创新程度和临床效益进行分级评价,以使药物的创新优势转化为准入优势。在续约环节,对于触发简易续约降价机制的创新药物,允许企业重新申请谈判,重新谈判确定的价格降幅可以小于简易续约的降幅,以便那些临床使用量较大的创新药物能够以较小的价格降幅继续与医保续约。从调整结果来看,上海华领医药研发的多格列艾汀片等23个目录外的创新药物谈判成功,与整体水平相比,成功率提高了7.4个百分点,平均降幅降低了4.4个百分点。
2.成功进行了15种罕见病用药的谈判和竞价,以填补相关病种的保障空白。为了解决罕见病患者无法承担药物费用的问题,采取了多项措施。首先,在准入条件上,连续三年取消了对罕见病用药的批准年限限制。其次,在评审和测算方面,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罕见病用药优先纳入医保。这次调整共有15个不在目录中的罕见病用药成功进行了谈判和竞价,并涵盖了16种罕见病病种,填补了10种病种的用药保障空白。值得特别提到的是,戈谢病和重症肌无力等长期未得到解决、对社会影响较大的疾病的治疗用药也被纳入了目录,将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初步估计,这批罕见病用药纳入目录后,预计将让近万名患者受益,使近万个家庭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
3.在今年,进一步完善了续约规则,并初步建立了覆盖药品全生命周期的支付标准调整规则。针对谈判药品的续约情况,对规则进行了改进,明确规定对谈判药品经过8年之后将纳入常规目录管理;对连续协议期达到或超过4年但未达到8年的药品,如果启动了降价机制,降价幅度将减少一半。这次规则调整使得26个药品成功实现了“以更小的价格降幅实现续约”的目标。正是由于这些规则的调整,已经初步形成了适合于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谈判药品续约规则。而医保谈判制度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也得到了提升。
在这次调整中,将合理地将国产新冠治疗药物诺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来瑞特韦片、氢澳酸气瑞米德伟片的价格纳入目录,为常态化管理疫情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